海关总署2008年第92号公告(关于公布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 92 号
  • 【法规类别】综合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8年12月22日
关联知识
  根据《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内容,海关总署对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规范申报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统计商品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正式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要求填制报关单并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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