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法规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第 59 号
  • 【法规类别】优惠政策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23年9月2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9月22日
关联知识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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