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 【法规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第 53 号
  • 【法规类别】优惠政策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23年9月2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9月22日
关联知识
  为继续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将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公告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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