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8年第75号公告(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 75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1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8年10月13日
关联知识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WCO)的要求,海关总署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附件中的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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