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3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 13 号
  • 【法规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8年2月2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8年6月1日
关联知识
  为促进国际民航运输便利,保障国际民航运输安全,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的管理,提高旅客通关效率,适应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现予以公告,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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