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 1 号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8年1月4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8年1月1日
关联知识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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