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1号(关于停止使用调查证)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第 31 号
  • 【法规类别】综合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5年7月1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5年7月13日
关联知识
  因海关系统内部职能调整,全国海关自2005年8月1日起,停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调查证》。海关总署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调查证管理规定》(署调〔1999〕83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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