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业务的通告

  •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通告〔2023〕第 7 号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11月1日
关联知识
  为确保在“数电票”相关系统升级维护期间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暂停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业务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1日16时起,全省各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申报,并暂时关闭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的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业务功能。
 
  上述渠道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无关的登记、备案、发票领用、查询等业务可正常办理。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
 
  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将通过陕西省税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12366短信等多种方式另行通知,请留意查看。
 
  三、业务办理提醒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因暂停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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