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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法规文号】
财会〔2023〕第 21 号
【法规类别】
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来源】
财政部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5日
【法规效力】
现行有效
【法规级次】
中央
【重要级别】
重要
【执行日期】
2023年10月25日
关联知识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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