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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央属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
财教〔2023〕第 178 号
【法规类别】
教科文
【法规来源】
财政部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法规效力】
现行有效
【法规级次】
中央
【重要级别】
重要
【执行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关联知识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中央单位管理和使用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规定,我们制定了《央属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央属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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