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第二十批)的通知

  • 【法规文号】沪财法〔2023〕第 9 号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市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11月29日
关联知识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的要求,我局对2023年4月30日之前由我局自行颁发的和以我局为主与有关委、办、局等单位联合颁发的,以及转发上级文件并有补充意见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应予全文废止的37件,全文失效的73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转知所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
 
  附件:
 
  1. 全文废止的文件目录
 
  2. 全文失效的文件目录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