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4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的公告

  • 【法规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第 64 号
  • 【法规类别】部令公告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4年1月1日
关联知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1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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