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办库〔2023〕第 252 号
  • 【法规类别】国库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比例有关要求,做好2024年地方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统筹指导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在2024年2月20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10%。具备条件的预算单位,可适当提高预留比例,鼓励按照15%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预算单位填报的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相关数据完整、准确。对所属预算单位存在合并、撤销、更名的,及时联系“832平台”更改信息。
 
  三、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要求本地区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情况;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当要求其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对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当要求其按规定预留份额并为食堂承包方开通“832平台”交易权限。
 
  四、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推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落实,通过通报、考核等方式督促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在“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按期完成采购任务。
 
  各预算单位可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首页查看预留份额填报操作指南。平台联系电话400-1188-832。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9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