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司关于同意调整赣州综合保税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

  • 【法规文号】统计函〔2023〕第 53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关联知识
南昌海关:
 
  《南昌海关关于调整赣州综合保税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函》(洪关函〔2023〕42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调整赣州综合保税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原赣州综合保税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36079261”停止使用,调整为“36079961”。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六位“9”无特定含义;第七位“6”代表综合保税区;第八位“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仅用于赣州综合保税区围网内企业在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以下简称JC系统)“特殊贸易区域”栏目中赋码。
 
  二、本次调整代码于文到之日起启用,请你关于2024年2月15日前在JC系统中完成上述区域内已注册企业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更新工作。
 
  三、调整后的赣州综合保税区所在行政区划为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区划代码为“360703”。请你关注意接收稽查司维护的JC系统参数,确保企业10位数海关编码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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