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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号(关于2024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法规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第 7 号
【法规类别】
海关法规
【法规来源】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19日
【法规效力】
现行有效
【法规级次】
中央
【重要级别】
重要
【执行日期】
2024年1月19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
关于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
),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3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4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2023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4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海关总署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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