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帐簿印花税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税〔2005〕第 16 号
  • 【法规类别】印花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5年2月16日
  •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5年2月16日
关联知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帐簿记载的注册资金3724.65亿元(450亿美元)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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