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

  • 【法规文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4〕第 1 号
  • 【法规类别】综合
  • 【法规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4年4月18日
关联知识
  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局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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