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0044,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具体金额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88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
财 政 部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