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社会责任指引

  • 【法规类别】综合政策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2年9月2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9月28日
关联知识
  9月28日,商务部合作司与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的首部自愿性社会责任标准——《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社会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发展迅速,进入转变发展方式、谋求业务升级的关键阶段。企业在不断提高经营质量和水平的同时,也面临提升社会责任“软实力”的重要考验。为进一步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海外经营行为,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商务部指导承包商会编制了《指引》,针对质量安全、员工发展、业主权益、供应链管理、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和社区发展等七个核心议题,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社会责任管理的要点。该《指引》借鉴了联合国全球契约和ISO 26000指南等国际共识的核心思想,结合了我国承包工程行业的业务现状和最佳实践,明确了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对社会责任的共同理解,提供了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可参考的行为框架。
 
  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发布该《指引》,旨在提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要求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认真学习《指引》、积极参加承包商会开展的《指引》评价和培训工作,并按时报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相关案例供承包商会定期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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