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关:
《成都海关关于申请增设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内地区代码及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函》(蓉关统函〔2024〕799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增设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内地区代码“51102”。其中,第一、二位代码“51”代表四川省;第三、四位代码“10”代表内江市;第五位代码“2”代表经济技术开发区。
增设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内地区代码“51103”。其中,第一、二位代码“51”代表四川省;第三、四位代码“10”代表内江市;第五位代码“3”代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增设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5110W”。其中,第一、二位代码“51”代表四川省;第三、四位代码“10”代表内江市;第五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以上代码用于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范围内(围网内)企业10位数海关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增设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51109291”。其中,前四位代码与国内地区代码保持一致;第五位代码“9”无特定含义;第六位代码“2”代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位代码“9”无特定含义;第八位代码“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增设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51109391”。其中,前四位代码与国内地区代码保持一致;第五位代码“9”无特定含义;第六位代码“3”代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七位代码“9”无特定含义;第八位代码“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增设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511093W1”。其中,前四位代码与国内地区代码保持一致;第五位代码“9”无特定含义;第六位代码“3”代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七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第八位代码“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以上代码仅用于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在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3.0)“海关统计经济区划”栏目中赋码。
三、内江市名称调整为内江市其他地区,国内地区代码51109、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51109999不变。
四、上述代码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同时请注意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之间的嵌套关系,正确为相关企业赋码。
五、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行政区划为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区划代码为“511002”。请你关注意接收稽查司维护的系统参数,确保企业10位数海关编码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