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准予北京亦庄保税物流中心(B型)变更经营企业名称的通知

  • 【法规文号】署贸函〔2024〕第 305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5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4年12月5日
关联知识

北京亦庄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保税物流中心(B型)变更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235号、240号、243号修订)有关规定,经北京海关对你公司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我署审批,现同意你公司变更申请。北京亦庄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营企业名称由“北京亦庄国际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亦庄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继续负责北京亦庄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经营业务。

  请你公司持续做好运营管理工作,指导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监管等有关规定。新的《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随文下发。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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