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号(关于公布检疫传染病目录的公告)

  • 【法规文号】国家疾控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4〕第 2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5年1月1日
关联知识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6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公布检疫传染病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疾控局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30日
 
检疫传染病目录
 
  鼠疫、霍乱、黄热病、埃博拉病毒病、天花、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马尔堡病毒病、拉沙热、中东呼吸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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