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 【法规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4〕第 22 号
  • 【法规类别】综合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2.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3.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4.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5.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6.济仁慈善基金会
 
  7.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8.澜之教育基金会
 
  二、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3.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三、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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