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不予许可如东洋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的函

  • 【法规文号】署贸函〔2025〕第 35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5年2月2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5年2月20日
关联知识
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书》收悉,经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决定不予许可如东洋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
 
  此函。
 
  海关总署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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