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
《上海海关关于申请增设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并变更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海关注册编码规则的函 》(沪关统函〔2025〕4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与上海浦东机场、上海金桥、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共享国内地区代码“31226”,代码名称由“上海外高桥港、上海浦东机场或金桥综合保税区”变更为“上海浦东机场、上海金桥、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和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为与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上海金桥综合保税区、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相区别,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区内企业海关注册编码第七位为“C”。上海浦东机场、上海金桥、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海关注册编码第7位保持不变。
该代码用于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上海金桥综合保税区、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和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围网内企业10位数海关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增设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3122F99C”。其中,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F”代表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七位“9”无特定含义;第八位“C”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同时代表“国际商务合作区”。
该代码仅用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围网内企业在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3.0)“海关统计经济区划”栏目中赋码。
三、上述代码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四、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所在行政区划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区划代码为“310115”。请你关注意接收稽查司维护的系统参数,确保企业10位数海关编码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