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复制推广新一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资函〔2025〕第 397 号
  • 【法规类别】综合政策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5年7月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5年7月8日
关联知识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试点示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开放举措,承担着为全国服务业开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重要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总结了一批试点示范经验,现予印发,在全国或有关地区复制推广。
 
  请高度重视复制推广试点示范经验的重要意义,压实主体责任,有序组织实施,保障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
  2025年7月8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