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
《海口海关关于申请增设东方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济区划代码的函》(琼关统函〔2025〕693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东方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增设东方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4609W”。其中,第一、二位代码“46”代表海南省;第三、四位“09”代表东方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东方市;第五位“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该代码用于东方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围网内企业10位数海关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增设东方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4609F9W1”。其中,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位“F”代表“自贸区”;第六位代码“9”无特定含义;第七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第八位“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仅用于东方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围网内企业在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中赋码。
三、上述代码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四、东方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行政区划为海南省东方市,行政区划代码为“469007”。请你关注意接收稽查司维护的系统参数,确保企业10位数海关编码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海关总署统计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