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55号(关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版有关事项的公告)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5〕第 255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5年12月25日
关联知识
  为便利企业获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下简称《证明》)电子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明》采取电子版和纸质版并行的方式。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以及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检验检疫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证明》电子版。
 
  三、通过“掌上单一窗口”以及相关手机APP扫描《证明》随附二维码,可查询《证明》相关电子信息。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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