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教育部 关于《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 【法规文号】财教〔2026〕第 2 号
  • 【法规类别】教科文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6年1月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6年1月9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质量,优化资金管理和监督方式,现就《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5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请省级教育部门商财政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将当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地方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复核后于每年3月底前报财政部。根据工作需要,财政部适时组织财政部相关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发现申报不实、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按规定处理,视情进一步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有关方面履行好申报把关工作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财教〔2021〕315号文件执行。财教〔2021〕315号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  教育部
  2026年1月9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