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7号(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风险警示通告的公告)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6〕第 17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6年2月5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中等
  • 【执行日期】2026年2月5日
关联知识
  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质检总局关于塞尔维亚等国家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风险警示通告》(2016年15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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