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六年第1号 关于取消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反制措施的决定

  • 【法规文号】商务部令〔2026〕第 1 号
  • 【法规类别】部令公告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4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6年4月24日
关联知识
  鉴于欧盟已取消对中国两家金融机构的制裁措施,现公布《关于取消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反制措施的决定》,自2026年4月24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6年4月24日
 
关于取消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反制措施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鉴于2026年4月23日欧盟宣布撤销对中国两家金融机构的制裁,中方决定自北京时间2026年4月24日起,取消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5号对欧盟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两家银行的相关反制措施,并将其移出反制清单。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