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印花税和筹建期

| 2009-03-02 |
问题说明:我单位是刚成立的建筑企业,有业务问题想咨询一下: 1.企业未颁发营业执照之前,即筹建期发生的费用都可以据实入账吗? 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08年11月10日,请问在此之前的时间都是筹建期吗?这个期间怎么掌握? 企业被批准筹建还需要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吗? 2.筑企业签订的承包合同按万分之三交纳印花税,在包工包料的情况下,企业购买的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还要交纳印花税吗?如果是,税率是多少?需要扣除80%吗? 3.08年12月份的应付工资09年1月份发,这部分费用可以计入08年税前扣除吗? 4.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是不是说企业只有在08年12月实际给工人发了工资现金才能税前扣除,如果08年12月应付的工资未付,即使属于12月份的,在09年1月发就不能扣除吗?
 
2009-03-02

1、如果对购置固定资产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则新购置车辆按固定资产科 目记载的发生额的100%比例交纳印花税; 2、如果有新增购入固定资产行为需申报印花税,则可以在购销合同项下一 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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