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日期过了90天,该如何处理?

韩雨薇 | 2012-04-14 | 所属区域:湖南
问题说明:我有一笔是2011.11.26日出口的,但是3月份单证才收齐,4月份做出口退税申报,税务局说过了90天,要转内销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笔单?如果这一笔不能申报,我在出口退税系统该如何做处理?请教!
 
2012-04-19 hailang701025

按照规定超过90天确实不能在申报退税,你应该去税务局办理"出口视同内销抵扣证明",这是个纸制的表格,不用在出口退税系统中处理.待"出口视同内销抵扣证明"办妥后,可以将原来的外销进项税额转到内销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征税率)*法定增值税征税率,按规定上税即可,但是,各税务局在处理这类事情都有自己的方式,有可能不用去办"出口视同内销抵扣证明",只要自己按照内销来处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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