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样品出口

68221481 | 2013-08-13 | 所属区域:上海
问题说明:我们公司2012年有几单提供给客户的免费样品单,当时报关的时候,选择的是:一般贸易   。这次税务局这边,要我们公司按:视同内销,补交这些样品单的销项税,这样对于公司而言,没有收款,额外又付出了17%的销项税。请问,像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规避?如果报关时,选择:广告样品,这样的话,是不是就不需要视同内销,补交销项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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