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问题求助!

2901422171 | 2016-07-13 | 所属区域:黑龙江
问题说明:我是北方出口企业,因南方经济比较发达,经济发展环境比较宽松,较小的民营企业和家庭小作坊大多不纳税,所以我们代理的南方对外出口货物都没有完税证(没有缴纳税收)。按照当时税务管理制度(2004年左右),我们代理出口的南方货物,如果不能申报出口退税,就视同国内销售处理,征收销售增值税,南方出口企业因没有纳税,提供不了完税证(增值税发票),如果向他们索要完税证,他们就得在当地纳税,增加他们的货物出口成本,而当地税务部门对他们这样的小型企业和小作坊并不征税,这样一来他们就不在我们当地口岸出口货物。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和问题,2004年开始我们企业成立了综合商行和商贸公司,独立经营单独核算,先从南方采购出口货物,然后再卖给本公司。这样综合商行和商贸公司就在当地产生了采购和内销,形成了税源,由综合商行和商贸公司缴纳增值税,获取了完税证。之后公司再将完税货物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将出口货物所含增值税退给公司。这样做既解决了南方出口货物没有完税的问题,而且又相当于将出口货物在南方没有缴纳的税收,在本地补缴上来了,当地财政得到了收益和实惠,这些年来公司在一缴一退过程中没有得到实际收益,但是现在遇到问题,就是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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