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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印发《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外汇收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 (2001) 第49号   发文日期:2001年4月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42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鼓励远洋渔业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公海和他国渔业资源的方针、政策,促进我国远洋渔业的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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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 (2006) 第49号   发文日期:2006年9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26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以下简称“贸易”)外汇收汇和结汇管理,便利企业正常资金使用,增强贸易外汇真实性管理的有效性,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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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 (2002) 第87号   发文日期:2002年9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5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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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预付货款项下售付汇审核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 (2003) 第119号   发文日期:2003年10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76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推动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简化贸易进口预付货款项下售付汇审核手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口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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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 (2004) 第82号   发文日期:2004年7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50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简化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方便进口单位经营,提高监管效率,根据《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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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阶段完善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 (2005) 第33号   发文日期:2005年5月1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0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针对现阶段经常项目项下收汇特别是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对经常项目项下外汇资金流入的真实性审核,规范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国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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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利用IT技术提高国际收支统计质量指导意见》和《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与金融机构业务系统的接口规范》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 (2002) 第17号   发文日期:2002年2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89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为了适应加入WTO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使国际收支统计手段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满足宏观经济决策的需要,改革现有的统计技术和手段,充分利用IT技术是提高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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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 (2003) 第1号   发文日期:2003年1月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5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进一步推进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促进核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及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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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软件业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统字 (2004) 第56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7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来源可信度:
(2004年6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信息产业厅、商务厅(委、局)、外经贸委(厅、局)、外汇管理局,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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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综发 (2004) 第140号   发文日期:2004年10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09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4]45号,以下简称“45号文”)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印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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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审批程序和下放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合发 (2003) 第126号   发文日期:2003年6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51   来源:商务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央管理的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办发[1999]17号文件,鼓励和推进境外加工贸易发展,加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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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上海钻石交易所开展外商直接投资验资询证及外资外汇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 (2004) 第108号   发文日期:2004年10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22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完善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和外资外汇登记制度,防止虚假出资及验资,根据《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验资工作及健全外资外汇登记制度的通知》(财会[2002]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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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资本项下部分购汇管理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银发 (2001) 第304号   发文日期:2001年10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2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来源可信度: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形势需要,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临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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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转发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 (2001) 第6号   发文日期:2001年1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85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  2000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以下简称《解释》)。现将《解释》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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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税 (2001) 第113号   发文日期:2001年7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1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注释:条款失效。第一条第3项失效,参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6号。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的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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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函 (2008) 第742号   发文日期:2008年8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鉴于国家已经出台了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再征收消费税。  调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黄酒或食用酒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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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监察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建设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中央编办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文字号:劳社部发 (2006) 第6号   发文日期:2006年1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9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局)、监察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建委)、农业厅(局)、商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资委(经贸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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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发文字号:农发 (2006) 第6号   发文日期:2006年10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厅(局)、农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供销合作社: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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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发文字号:商务部 (2007) 第57号   发文日期:2007年10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37   来源:商务部   来源可信度: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 凯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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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税 (2008) 第149号   发文日期:2008年11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7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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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字号:新地税二字 (2000) 第12号   发文日期:2000年3月23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落实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规范和加强审核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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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发 (2000) 第84号   发文日期:2000年5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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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人民银行国税总局证监会印发《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农经发 (2000) 第8号   发文日期:2000年10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农委、计委、经贸委、财政厅(局)、外经贸厅(局)、国税局、地税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0」13号)文件精神,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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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中国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人民银行国税总局证监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农经发 (2001) 第4号   发文日期:2001年6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8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 ( 局 ) 、农委 ( 办 ) 、计委、经贸委、财政厅 ( 局 ) 、外经贸厅 ( 局 ) 、国税局、地税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证监会各派出机构:  根据农业部、国家计委等八部门 2000 年联合印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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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字号:国税函 (2007) 第1159号   发文日期:2007年11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7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请示》(豫国税发〔2007〕264号)收悉,批复如下: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是2005年5月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生产、加工、销售、综合利用,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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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发 (2001) 第124号   发文日期:2001年11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中发[2000]3号)精神,根据农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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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铁路运输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共享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预 (2002) 第590号   发文日期:2002年12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6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和《国务院关于暂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继续作为中央收入的通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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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钢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国税函 (2004) 第1058号   发文日期:2004年9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北京、天津、上海、山西、江苏、辽宁、四川、广东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青岛、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是属于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7号)的有关规定,为支持集团公司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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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泰克曼公司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国税函 (2004) 第1276号   发文日期:2004年11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征预提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鲁国税发[2004]131号)收悉,批复如下:   美国泰克曼公司于2003年4月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产600吨在线镀膜超白浮法玻璃深加工项目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合同编号:04U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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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国税函 (2004) 第1322号   发文日期:2004年12月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9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冀国税发[2004]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秦皇岛(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6667万美元(其中外方投资达4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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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大地税函 (2006) 第13号   发文日期:2006年2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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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发 (1993) 第79号   发文日期:1993年4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财政部(91)财税字第002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定额的通知》下发后,一些地区要求对煤炭资源税若干具体问题进一步予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91)财税字第002号通知第“三”条关于对新投产矿井给予减免税照顾的规定中所说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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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发文字号:国税发 (1994) 第15号   发文日期:1994年1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一、自产自用产品的课税数量   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1.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2.金属和非金属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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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税若干问题的法规》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发 (1994) 第15号   发文日期:1994年1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沈阳、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税务局:  现将《资源税若干问题的法规》印发给你们,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资源税若干问题的法规  一、自产自用产品的课税数量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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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 (2004) 第73号   发文日期:2004年1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90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促进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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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地 (1989) 第34号   发文日期:1989年4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6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各地在贯彻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过程中,对各类技术合同如何计税贴花,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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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地字 (1989) 第34号   发文日期:1989年4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地在贯彻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过程中,对各类技术合同如何计税贴花,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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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铝业公司重组改制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函 (2001) 第1022号   发文日期:2001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山东、山西、北京、青海、贵州、广西、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  国务院决定对有色金属工业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在原中央所属部分铝业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并由其作为主发起人设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股份)。中铝公司的重组及境外上市是深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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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税 (2006) 第139号   发文日期:2006年9月1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40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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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实施细则
发文字号:国家计委 (2002) 第4号   发文日期:2002年9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03年小麦、玉米、大米、棕榈油、豆油、菜子油、食糖、棉花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公布如下:  一、2003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为:小麦905.2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90;玉米652.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64;大米465.5万吨(其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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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发文字号:国家计委 (2002) 第6号   发文日期:2002年9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9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第一条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为实施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分为A类、B类。A类为一般贸易配额,适用于一般贸易进口及捐赠、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等方式进口(不包括加工贸易);B类为加工贸易配额,适用于加工贸易进口。  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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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报验状态”认定的规定有关事宜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2) 第37号   发文日期:2002年11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是按照货物报验时的状态,根据税则/统计目录的归类原则确定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报验状态”认定的规定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时的实际状态称为报验状态,对于进口货物的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的货品,应同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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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涤纶短纤维征收反倾销税有关问题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3) 第9号   发文日期:2003年2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8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涤纶短纤维征收反倾销税,自2003年2月3日起征,期限为5年。现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3年第4号公告,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3年2月3日起,对原产韩国的进口涤纶短纤维(税则号5503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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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脂切片征收反倾销税有关问题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3) 第10号   发文日期:2003年2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征收反倾销税,自2003年2月3日起征,期限为5年。现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3年第3号公告,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3年2月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税则号390760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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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 (2003) 第100号   发文日期:2003年3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经2001年9月26日署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4月1日起实行。  署长:牟新生  二○○三年三月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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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3) 第23号   发文日期:2003年4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对加工贸易和征收出口关税的有关管理规定,现将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系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  二、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系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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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4号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 (2003) 第24号   发文日期:2003年4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1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税则号29161200)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3年4月10日开始,期限为5年。现根据商务部2003年第3号公告(附件1),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3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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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税则号29161200)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3) 第24号   发文日期:2003年4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税则号29161200)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3年4月10日开始,期限为5年。现根据商务部2003年第3号公告(附件1),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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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 (2003) 第102号   发文日期:2003年5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9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第一条 为规范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的海关估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获得使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和其他权利的许可而支付的费用,包括:  (一) 专利权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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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在复审期间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3) 第44号   发文日期:2003年7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已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开始期终复审调查(附件1)。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在复审期间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具体事项如下:  一、自2003年7月1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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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按照其他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交验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3) 第78号   发文日期:2003年12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0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泰蔬菜水果协议》已于200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的“早期收获”方案、《中国向老挝、柬埔寨、缅甸提供特殊优惠关税待遇的换文》和《中国与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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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 (2003) 第108号   发文日期:2003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1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已经2003年12月24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署长 牟新生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经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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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 (2003) 第107号   发文日期:2003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6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内地与澳门的经贸往来,正确确定《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项下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根据《海关法》和《安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澳门进口的《安排》项下货物(产品清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但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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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 (2003) 第108号   发文日期:2003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经贸往来,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项下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根据《海关法》和《协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东盟国家进口的《协议》项下货物(产品清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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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 (2004) 第113号   发文日期:2004年2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39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货物的备案、进出口报关、核销,应当采用纸质单证和电子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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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外公布《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6号   发文日期:2004年3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5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施行,现将《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对外公布,其中所列文件从2004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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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伊朗、马来西亚、墨西哥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乙醇胺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8号   发文日期:2004年3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4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根据对原产于日本、美国、伊朗、马来西亚、墨西哥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乙醇胺的反倾销调查结果,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伊朗、马来西亚、墨西哥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乙醇胺(税则号列 29221100,29221200)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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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9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2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根据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的反倾销调查结果,决定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 (税则号列29031300)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9号公告,见附件1)。现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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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9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根据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的反倾销调查结果,决定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 (税则号列29031300)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9号公告,见附件1)。现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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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联动试点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10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6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联动试点的复函》(国办函〔2003〕81号),在外高桥港区设立外高桥保税区的物流园区(以下简称为保税物流园区),开展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税物流园区专门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区内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二、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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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发文字号:交通部令 (2004) 第4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港口经营行为,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港口经营,是指港口经营人在港口区域内为船舶、旅客和货物提供港口设施或者服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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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经由香港和澳门转运进口的《曼谷协定》项下货物,可比照第78号公告执行。对于经其他第三方转运的《曼谷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应提交该第三方海关出具的未再加工证明文件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13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3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海关总署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转运进口货物〈未再加工证明〉的规定的公告》(2003年第78号,以下简称第78号公告)发布之后,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经第三方转运进口货物已陆续凭《未再加工证明》通关并享受关税优惠。《曼谷协定》项下经由香港转运进口的货物,由于第78号公告没有明确,中国检验(香港)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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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清理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19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和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继续发展,必须在规范加工贸易管理的同时,解决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加工贸易逾期手册积案。现就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在公告施行之日前,因企业已破产、解散、倒闭等产生的逾期手册,有关企业或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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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修改《内地与澳门海关总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水泥原产地标准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20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海关总署已于2003年12月31日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以下简称《标准表》)以海关总署2003年第83号公告对外发布。  现经内地与澳门政府部门磋商同意,对《标准表》中第22项商品“其他硅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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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21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0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根据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A、G652B、G652C)的反倾销调查结果,决定对上述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28号公告,见附件1)。现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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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成品油形式出口复进口试点有关问题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22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2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工贸易成品油形式出口复进口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机电函〔2004〕6号),决定对部分原油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炼制的成品油以形式出口,再形式进口方式开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试点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油炼制的成品油原则上应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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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水合肼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27号   发文日期:2004年7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根据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的反倾销调查结果,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38号公告,见附件1)。现就海关在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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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37号   发文日期:2004年11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8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4年11月30日开始,期限为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81号公告(见附件1),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4年11月30日起,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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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韩国聚脂薄膜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43号   发文日期:2004年12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7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脂薄膜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立案审查(详见附件)。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复审期间,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脂薄膜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4年12月28日起,海关对申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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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服装征收出口关税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44号   发文日期:2004年12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5年1月1日起,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为了促进全球纺织品贸易的稳定发展,同时考虑到一些国家面临着产业调整的困难,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服装征收出口关税。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征税商品范围:此次征收出口关税涉及的货品名称、税则号列、关税税率。这些货品名称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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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2005年进出口税则调整问题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4) 第46号   发文日期:2004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0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自2005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将通过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布)。现将有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税则税目  2005年税则税目增列税目77个,删除2个,修改商品名称4个(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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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不锈钢冷轧薄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5) 第8号   发文日期:2005年4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0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0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初裁时间2000年4月13日开始,征税时间5年。在征税时间届满之际,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发布公告,将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不锈钢冷轧薄板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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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中有关问题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5) 第9号   发文日期:2005年4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1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保证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实施有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现将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中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保税料件或者成品内销、结转、放弃、退运等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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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棉花实施暂定进口关税税率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5) 第16号   发文日期:2005年4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0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经国务院批准,对于一定数量的关税配额外报关进口的棉花,按“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征收进口关税。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征税方式和适用税率  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以滑准税方式征收,税率滑动范围为5—40.具体税率按下述原则确定:  (一)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0.0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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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5) 第17号   发文日期:2005年5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3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4年5月10日开始,期限为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年第23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5年5月10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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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纺织品出口关税调整问题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5) 第22号   发文日期:2005年5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纺织品出口关税做如下调整:  一、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5项8位税目下的6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具体产品及税率见本公告附件1.  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80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具体产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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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进口丙烯酸酯反倾销税税率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5) 第29号   发文日期:2005年7月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0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29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03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征收反倾销税。我署为此发布了海关总署2003年第24号公告。根据商务部期中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印度尼西亚日本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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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审价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5) 第33号   发文日期:2005年7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3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33号  为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审价,简化审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加工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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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5) 第35号   发文日期:2005年7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5年7月22日开始,期限为5年。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5年7月22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俄罗斯、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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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的反倾销措施的有关事项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2005) 第46号   发文日期:2005年9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根据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的反倾销调查结果,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57号,详见附件1)。现就海关实施上述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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