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所得税类
包括企业所得、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特定目的税类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财产和行为税类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关税类
主要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
税收分类,是按照一定标准对税收制度中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税种进行的归并和综合。它是研究和评价税收制度的一个重要方法。现代国家普遍实行复合税制,税收种类都较多。
1.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商品流转额是指商品销售收入额,非商品流转额指各种劳务收入和服务性收入额。
2.所得税。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一定时期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其税额的多少取决于纳税人有无所得和所得的多少。
3.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
4.行为税。行为税是以特定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
5.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开发利用的各种自然资源征收的一类税。
按计税标准分类
税收按计税标准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1. 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值形式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种。
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重量、容积、面积、数量等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种。
按税收收入的归属权不同分类
1. 中央税,即属于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归中央集中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2. 地方税,即属于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归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3.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即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与使用的税种。
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1.直接税,一般是指税收负担直接由纳税人负担,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间接税,一般是指税收负担可以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如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1.价内税是指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必须以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种,如消费税、营业税。
2.价外税是指税金是价格之外的一个附加额,必须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种,如增值税、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