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收汇核销单证明申请 编辑词条
关联知识

概述

  出口企业已办理收汇核销手续,因故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此表单),据此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

数据项目说明

  【所属期      】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0201
  【序号        】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报关单号    】规则:18位海关编号+[0]+2位项号。执行日期前按原规则录入,海关编号后9位+[0]+2位项号。
  【出口发票号  】含义:可以简写,但在本企业内必需能唯一区分
  【USD离岸价   】含义:美元离岸价
  【申报标志    】空:未申报    1:待申报    R:已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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