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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征收的一种登记税。 凡在香港经营的商号,以及按公司法条例组成的公司和在港设有营业地点的外国公司,都必须到税务局注册登记,并每年缴纳商业登记税。 公司按注册资金缴纳0.3%(1996-1997财政年度,下同);商号实行定额税率,缴纳900港元。 售卖货品的商号每月销售额低于30000元、服务业商号每月销售额低于10000元,可免缴商业登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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