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因生产、经营、投资、劳动等所获取的利润或收益。 世界各国在所得的确定上有以下几个特征:(1)以合法来源所得为准,即课税所得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并保护的;(2)以连续性所得为主,即课税所得以经营性或连续性所得为主;(3)以净所得为准,即课税所得是各项收入家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4)以实际取得的所得为准,即课税所得是纳税人实际取得的,能提高纳税能力的收入。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浏览次数:约 67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2-2 16:21:19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