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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对外洋商船靠岸征收的税。 类似后代的船料、吨税。 《新唐书·孔戣传》:“蕃舶泊步有下旋税。” 又《唐大诏令集·大和八年疾愈德音》:“其岭南、福建及扬州著客,宜委节度观察使,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率税。” 所称舶脚,似即下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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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111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2-5 10:20:19 创建者:鲜橙vs果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