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是投资者或者股东的投入,不属于企业的借款,不得计付利息,如果投资者用借款投入的资本,其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应由投资者负担。
外商投资企业在主管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各出资方认缴的出资额总和称为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出资各方分享利润、共担风险以及分配剩余财产的依据。
注册资本在合营期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是不能减少的。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我国对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有具体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