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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交际应酬费等,但不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以及在基建期内应计入基建工程成本的利息费和其他基建支出。 企业在试生产、试营业中的收入不应冲减开办费;发生的有关成本费用也不应计入开办费。 企业在筹办期所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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