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收留理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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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
  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八(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终了后45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3)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方式。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人库,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期(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
  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
  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4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在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缴纳。
  所谓“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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