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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税法上所指的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上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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