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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贫困而缴纳农业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的减免税照顾。 根据农业税条例第20条的有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所属地区贫困乡(镇)内的贫困户进行减免农业税照顾。 贫困减免不同于对贫困地区的减免,后者属于社会减免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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