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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用于灾情减免和社会减免安排的减免数额。 农业税减免机动数不是来源于财政预算的拨款,而是来源于上级核减的农业税征收任务和各级的减免机动数。 中央掌握农业税特大灾情减免机动数,省级财政部门掌握一般灾情减免和社会减免机动数。 部分省也将省级掌握的减免机动数分配给地市一部分,由地市安排使用。 社会减免机动数可先分配到县市掌握,而灾情减免机动数一般由省级集中掌握,一年分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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