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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耕地占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因此,不同地区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不一样。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额分4个档次:(1)全县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2至10元;(2)全县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之间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1.6至8元;(3)全县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之间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1.3至6.5元;(4)全县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三至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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