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特产税的课税对象。
根据农业税条例规定的除粮、棉、油、麻、糖等基本农产品以外的园艺作物、其他经济作物和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征收农业税的其他农产品收入。
农业特产品是一个相对概念,不是一般的特产品概念。
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农业特产收入是指初级产品,包括为保鲜、防腐进行初级加工、简单加工的产品收入。
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收入包括:
(1)烟叶收入,包括晾晒烟、烤烟收入。
(2)园艺收入,包括水果、干果、毛条、蚕茧、药材、果用瓜、花卉、经济林苗木等园艺收入。
(3)水产收入,包括水生植物、滩涂养殖、海水和淡水养殖及捕捞品收入。
(4)林木收入,包括原木、原竹、生漆、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木本油料等林木收入。
(5)牲畜收入,包括牛皮、猪皮、羊皮、羊毛、兔毛、羊绒驼绒等牲畜产品收入。
(6)食用菌收入,包括黑木耳、银耳、香菇、蘑菇等食用菌收入。
(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农业特产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