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纳税环节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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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现行《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应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发生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之前缴纳。
  契税的征收管理同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有着密切的关系。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法的规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动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只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才是土地、房屋权属的合法凭证。
  不凭契税完税凭证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对契税的征收管理不利。
  因此,把契税的纳税环节定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发生后,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之前,是保证契税收入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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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1-12-14 16:01:17
创建者:inp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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